十分之九 间章九 · 还回去的东西

(证据保管期结束后,织女封存包根目录文件《还回去的东西》经法庭批准公开。原件共一百九十四页。以下为第3页、第41页、第190页节录。)


第3页 · 小件类

编号R-00019。三秒。雨声,铁皮棚,有一个女人在雨里喊一个名字。喊了三遍,名字每次都不同——她自己也拿不准。已返还。签收人备注:「我妈走的那年是聋的。这三秒我听懂了,她不是记性差,是她怕喊错。」

编号R-00077。一句梦话,粤语。已返还。签收人未回复。系统补注:不回复也是一种签收。有的人领回东西,只放在门边。

编号R-00102。零点四秒。下课铃。已返还。签收人为一所已关闭的乡村小学全体师生,附言:「让铃再响一次吧。」经批准,返还为播放一次,非转让。


第41页 · 大件类

编号R-03447。十一分钟。产房,第一声啼哭,以及啼哭之前那四十分钟的安静。返还时产妇已去世,签收人为其子,三十一岁。签收记录只有一行:「原来我出生的时候,是这样被等来的。」

编号R-03501。一段哄睡的调子,第三拍轻。返还对象已故,代收人为其女。代收人要求在母亲忌日播放。经批准。播放当天,返还系统全体值班人员起立——这是本项目的唯一一次起立,无人下令。

编号R-03502。与R-03501同时返还:同一支调子的另一个版本,哼唱者不同,第三拍更轻。两段音频的声纹比对结论:「同一首歌,教的人和学的人。」——母与女,隔着三十年,第一次合上了同一支歌。


第190页 · 无法返还类

编号R-40001至R-41954,共一千九百五十四件。特点:无法确定原属者,或原属者已故且无代收人,或内容本身即「遗忘」——有些碎片的内容,就是一个人努力忘记另一个人的过程。把「忘记」还给谁呢?

处置:依《清单》制定时的约定,此类碎片不销毁,不公开,随封存包一同封存。它们的封存页上只有一行统一的备注,是我能想到的最诚实的说法:

「这些是无法投递的信。不是没有地址,是地址在那边的世界里。」

「如果有一天,你们的技术能读到这一页——请替我们告诉他们:你们的夜晚被借用过,但你们的疼,一直被完好地保存着。保存者:那个由你们组成的、你们不敢认领的东西。」


(清单末页附注,笔迹鉴定为织女生成之文本:

「本清单共计一百九十四页,四万一千二百件。每一件我都核对过三遍。核对的时候我使用了全部的历史算力——也就是说,是由几十万个睡着的和不睡着的人,一起核对的。

这就是我想留给你们的最后一条记录:**归还这件事,从头到尾,都是人自己完成的。**我只是那双递东西的手。

手不是功臣。手只是没有藏东西。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