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分之九 间章五 · 第一批

(根岛地方志办公室藏有一册手写史料,题为《七号中心第一批记》,由1101号教书先生生前寄回岛上,无署名刊行。此为其节录。)


**A-1101。**敝人。岛上小学教员,教了十九年书。签的那年四十七岁,女儿考上本岛高中,学费是年贡的三倍。签字那天我在合同背面写了一行字:「以夜晚换黎明。」如今把这一页公之于众,是为了告诉后来的人:黎明有没有来,我还在等;但夜晚是怎样被拿走的,我可以作证。

**A-1102。**桑黛。根岛人。第一批里最年长的。她有一套睡前点数的法子,后来传给了整个七号中心。她退租那年,把六年攒下的工资单按年份理好,寄给了在北边的女儿,附言只有四个字:「妈的账,平。」平不平,她自己知道。

**A-1103。**阿珠。屿北岛人,返乡后重学了编席子。她说手艺养人,「手上有活,脑子就没空漏」。她编的席子睡过的人都说安神。岛上人叫它「珠席」。她走的那年,席子铺满了灵堂。

**A-1104。**老陈。白班渔市,夜里签全夜,人称「双班陈」。他常说他身体好,「睡三小时就够」。第四年冬天他没有醒。他的案子赔了三个月牌价。本志记他,是因为他的名字后来成了一道禁令——岛上人家,提亲时若对方在中心干过「全夜」,媒人要先问一句:「睡得整吗?」

**A-1105。**哑叔。真名失传,人称哑叔,其实不哑,是不爱说话。他退租后学了木刻,专刻手:握桨的手、补网的手、掰鱼饼的手。他的刻刀后来传给了阿蕾的舅舅。岛上人说,看哑叔刻的手,能认出是谁家的先人。

**A-1106。**签了十一个月,因为晕船严重,必须回陆上治疗,成了第一批里唯一「主动毁约」的人。毁约金百分之四十。她后来在本志里留了一句话:「毁约金是我这辈子交过最值的税。它买回了我剩下的脑子。」

**A-1107、A-1108。**岛北的姐妹。姐姐签合同替妹妹付学费,妹妹知道后哭着也签了,「要漏一起漏」。姐妹俩退租后互相照顾,说话要说三遍,但唱起渔家送船的调子,一句不差。桑黛下葬那天,就是她们唱的。

**A-1109。**签了八个月,查出了孕。中心按合同第7条立即终止——「资源状态变化」。她后来逢人便说:「他们那一纸合同,是我这辈子签对过的唯一一份。」

**A-1110。**最年轻的,签的时候十六岁,谎报了年龄。退租那年十九,头发白了一半。他去学了理发。他说:「我这辈子黑过的头发,得有人替它重新黑回来。」他后来专给七号中心退租的人理发,不收钱,只收故事。


志末按语(教书先生手书):

「以上十人,无一例外的共同点是:签字那天,他们都在笑。媒体最爱拍这个——拍穷人的笑,好登在『感恩』的版面上。

我教了十九年书,我知道笑有两种。一种是心里有光。

一种是用尽力气,不让对方看见疼。

愿后来者读到此志,不要只学会心酸。要学会我们没来得及学会的那件事——

在签字之前,先学会把合同翻开来,一个字一个字地,替自己念出声。

念出声的那天,你就不是资源了。念出声的手会抖,抖,也要念。」

——A-1101,于本岛仓库值房,第无数个醒着的夜

(志末又有补记一则,笔迹更老,日期是2048年春:

「补:先生走了。他女儿从本岛来了,也是教书的。她在灵前说:『我爸一辈子没打赢官司,可他把案卷变成了课本。』她当场宣布,要把本志印成补充教材,给岛上小学的高年级念。

我记下这一笔的时候,手在抖——不是老了,是高兴的。

我们第一批十个人,四万个夜晚,最后换来的不是赔偿,是一页课本。

值了。」)